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严格按学校文件执行。
1、学院成立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2书院向人居学院提供应届毕业生各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负责解释。学院将该结果下发各系。
3、各系负责下属各专业学生的总成绩计算工作(学院教务员配合各系调取、核对学生各科原始成绩)、确定综合排名和拟推免学生名单。在相关专业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各系在上述工作中,应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名,要支持推免生校际交流,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4、各系因内部组织和工作不当,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由此导致在推免过程中发生学生投诉、上访等不良事件的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后,学院将按照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对该系本年度的绩效进行扣减。
5、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指标向各系(专业)的分配办法(具体指标另见附件)。
1)、第一阶段指标分配原则:按各专业当年毕业班学生人数占全院当年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作为各专业参与分配的比例系数,然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的第一阶段指标。如果学校下达第一阶段指标时,有明确的某个专业的奖励倾向说明或者明确的指标定向,则按照该说明优先考虑该专业,或者直接把该指标分配给该专业。
2)、第二阶段指标分配原则:学院向学校争取获得的第二阶段指标,将综合考虑各专业在第一阶段分配时舍去的小数部分的数值大小(舍去多的优先考虑),是否高质量完成当年与去年推免任务(高质量完成的优先考虑)等。
3)、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随时就各阶段指标分配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按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分配办法),及时公布。
4)、在上述指标分配的各个阶段,若某专业的拟推荐学生人数小于当时能够分配给该专业的人数,则视该专业自动放弃多出的指标,该专业也不再参与后续普通指标分配工作。
6、学院在上述工作各阶段的推免指标下达到各系后,各系应按各专业已公示的拟推荐名单,顺次征询学生意见,确定推免名单、上报学院,学院予以公示。
7、学校直接下达的各“特殊”指标和推免名单,学院及时予以公示。
8、在推免过程中,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按照《人居学院2021届推免工作学生申诉渠道》(见附件2)反映和申诉。
9、本规定由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人居学院2021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张硕英(电话15209227256,邮箱zhangsy@xjtu.edu.cn)
成员:许 领 翟斌庆 李旭祥 孙清 张 丹(崇实) 等叶明(彭康)
黄丽宁(仲英) 王琦(文治) 周典 王新轲 徐晗 陈军
秘书:王瑾(电话83395107)
附件2:人居学院2021届推免工作学生申诉渠道
1、学生对本文件中的所在系相关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系主任提出,系主任应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加以回应和处理。
2、学生对所在系的回应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沟通无效的,可以向人居学院2021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提出。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应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加以回应和处理。
3、学生对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的回应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沟通无效的,可以向人居学院书记信箱(杨鹏yangp@xjtu.edu.cn)或院长信箱(顾兆林guzhaoln@xjtu.edu.cn)反应,学院组成由书记或院长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后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