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正文

人居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教学管理的相关补充要求

发布日期:2017-11-10浏览量:

人居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教学管理的相关补充要求

    为使2015版培养方案顺利执行、加强我院本科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根据学校近期发布的西交教〔2017〕70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关于本科生实施电子考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相关课程管理的补充要求.

即日起实施。请全体教师仔细阅读、注意本要求与以往的不同、遵照执行。

一、核查课表、注意新旧培养方案不同、做好上课准备

1.        2017-2018学年开始2015级进入三年级,课程以专业类为主。由于2015版培养方案在课程学时、学分、课程内容等方面与2010版有较大的改变,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查看自己的课表、注意新旧培养方案的不同。

2.        各系发放课表时注意叮嘱新增课程及教学任务改变较大的老师,在开学前做好上课准备,避免老师按习惯上课导致教学事故。

二、关于教学进度计划表

1.        请各系将2015版培养方案的课程大纲发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务必仔细阅读,按大纲安排课程内容与进度,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

2.        系主任对照课程大纲核查教学进度计划,重点检查学时分项安排是否正确(授课、实验、上机、实践等)、是否存在某一章整体缺失或学时差异过大、课外实践环节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联系。

3.        因教师对新版课程大纲提出异议或其他原因需要修订大纲的,系主任组织必要的讨论、进行大纲微调工作。微调后的大纲,包括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二者末尾处,系主任应注明本次微调基本情况、微调时间、并签字),由各系存档并在开学后与教学进度计划表同时提交到学院教务备案

4.        教学进度计划表中,凡属教学大纲中指明的课外内容,包括课外实验、课外上机、课外实践等,应有分次安排及各次具体内容阐述,并注明教师是否在场指导。如果时间暂不能确定,可在时间栏填写“待定”。

5.        一门课程课表中有多名教师且多名教师分学时上课的,在教学进度计划备注栏中应注明学时分工。一门课程课表中有多名教师且多名教师同时上课的,上课期间教师均应在场,无须在教学进度计划中说明。

6.        未获得学校授课资格的新老师不能单独上课。新讲师试讲时主讲教师必须在场。

7.        考核办法与成绩组成比例必须在教学进度计划表中的末尾按规定的表格形式写明(模板见附件),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六部分。系主任对此应重点检查,有异议的应建议教师进行修改。有专业认证要求的专业,应注意考核办法是否能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提供可靠的数据。

8.        开学后请各系收齐教学进度计划表(并附微调后的课程大纲),在开学第二周内将电子版、纸质版(任课教师、系主任签字)提交到学院教务。

三、有实验学时的课程的老师请注意

1.        请各位任课老师与实验老师事先商定好实验学时内容安排、注意授课和实验内容的匹配和合理衔接,写入教学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督导检查时以此为依据)。

2.        请各位任课老师仔细查看课表的安排是否包括了实验学时。教务处自本学期开始将部分实验教学时间安排在了课表中,对这类课程,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要特别注意按课表要求安排好实验学时内容,学校督导检查时以课表为依据,课表上排课的,如果既没有上课也没有做实验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        根据教务处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教师参与实验环节、促进实验课程建设,下学期开始,鼓励任课教师(尤其是教授、副教授)参与实验环节,与实验老师共同进行实验指导,二者实验学时部分的工作量分别计算。学院将在新的绩效考核中对任课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的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明确,原则上按实际参与的学时进行计算。

四、关于考勤及电子考勤系统的使用

1.        考勤是教师进行课程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作为一个组成部分计入总成绩。教师提交教学进度计划表的考核办法中应有明确的关于考勤占比以及考勤部分的分数如何计算(旷课、请假、迟到、早退等如何扣分)的明确说明。课程结课后,任课教师在进行课程试卷装订等归档工作时,须在成绩单后附学生考勤得分的计算表,表中明确列出学生旷课、请假、迟到、早退等的次数及对应的考勤扣分,其中请假次数应与学生提交的请假申请表复印件对应。

2.        教室设有电子考勤系统的新学期将严格运行。请任课教师阅读随课表下发的《关于本科生实施电子考勤的通知》,及时使用该系统、进行必要的操作。同时每次课应注意核查到课人数,对学生代刷卡、早退等不良行为做记录、上报学院、进行严肃处理。教室未设电子考勤系统的,任课教师自行进行考勤。

3.        学生因忘带一卡通或刷卡故障时,应当堂向任课教师反映,任课教师确认后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处理。

4.        学生请假,必须将经过审批的请假申请表(有书院或/和学院公章)复印件提交给任课教师,否则不能按请假处理。因急病无法提前请假的,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5.        课程结课后,任课教师需在电子考勤系统确认信息。根据学校文件,以下情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处理为“缺考”:请假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以上者;无故旷课超过6学时(迟到两次折合1学时)者。此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1/3以上者,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报告、实验者,教师也将其处理为“缺考”。缺考者没有补考资格。

6.        提出自修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批准的,将获得批准的申请表(有学院公章)交任课教师后可自修(不到课、不参加考勤),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全部考核环节(例如交作业、参加小测验、结课考试等)。任课教师注意处理自修学生的电子考勤系统,并督促学生参加课程各考核环节。

五、任课教师调、停课

1.        任课教师调、停课,需提前至少三天办理。办理时进入教务处——快捷通道——教师调停课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后,等候系、院、校负责人批准。调、停课获得批准的,电子考勤系统会做出相应调整。

2.        任课教师在一门课全过程中的申请调、停课次数累计不应超过3次(6学时),超过3次(6学时)时的因事调、停课申请不再予以批准。请任课教师做好学期工作计划,尽量避免和减少调、停课。

3.        设计指导类的课程,一门课程同时有多名教师上课的,如果其中一名教师因事不能上课,必须办理调课手续,且申请人在表中必须写明有其他有授课资格的教师代替其上课的具体信息,否则不予批准。

4.        任课教师因急病或突发事件请假调课、来不及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的,需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并在学院教务备案,之后补办调课手续、并在调课原因处写明当时情况。补办后教师注意处理电子考勤系统。

六、关于课程考核

1.        教师在教学进度计划表末尾写明的课程考核办法,必须在开课两周内告知学生,之后严格执行。

2.        考核办法应明确是采用传统考核还是过程考核,只能选择一种。

3.        传统考核,是指在教务处——快捷通道——师生端——成绩管理中,选择“成绩录入(传统模式)”。该模式下成绩的组成形式是(共有5个考核类型):平时成绩 %+期中成绩 %+实验或上机成绩 %+期末成绩 %+其他成绩 % =最终成绩100%。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的2~5项(至少含有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这两项),成绩比例相加为100%即可。“平时成绩”通常包括考勤、作业。“其他成绩”可以是综合大作业、论文、报告等。为了说明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在试卷装订时,任课教师需后附自己制作的平时成绩计算表

4.        过程考核,是指在教务处——快捷通道——师生端——成绩管理中,选择“过程考核成绩录入”。该模式下成绩的组成形式是(共有6个考核类型):平时成绩 %+过程考核1成绩 %+过程考核2成绩 %+过程考核3成绩 %+实验成绩 %+期末成绩 %=最终成绩100%,并且可以对任何一个考核类型规定更细致的明细组成(例如平时成绩可以细分为考勤、多次作业;某一次过程考核成绩可以细分为讨论表现、测试成绩;实验成绩可以细分为现场表现、实验报告成绩)。与传统考核相比,过程考核的不同主要是除了期末考核之外,可以在课程进行期间、分阶段设置过程考核(系统默认最多可设3个考核)、随时发布阶段成绩,并且可以对任何一个考核类型进一步制订明细组成、为各项明细指定百分比、并随时上传学生的明细得分。因此,过程考核优于传统考核之处在于它把成绩评价标准细致化、成绩评定过程规范化,以及把考核分阶段化,充分体现“形成性评价”,这可以有效避免学生平时不用功、不按时提交作业或不重视作业质量、不注重平时上课、只靠期末考试前突击复习导致的学习效果不佳的问题。

5.        无论是过程考核、传统考核,在考核组成中必须有一次明确的结课考核(对应成绩录入中的期末成绩),且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应为30~70%。结课考核的内容应注重能力考核,即考察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综合能力水平,题目类型应以综合应用的主观题为主,尽量减少死记硬背的题目、客观题目。考核办法中应明确阐述结课考核采用的形式,通常应为结课考试,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其它形式,例如,课程设计、项目设计采取提交设计成果(必要时安排答辩)的形式进行结课考核;实习类采取提交实习报告(必要时安排答辩)的形式进行结课考核;导论、概论、讲座类课程采取提交综合大作业、结课论文等的形式进行结课考核。

6.        结课考核为结课考试形式的,应明确是闭卷还是开卷,且无论开卷结课考试、闭卷结课考试,都要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将考试时间(不应占用课内学时)提前报学院教务,由学院教务安排副监考和考场,采取公开、严谨的形式实施考试,不允许任课教师私自进行结课考试。结课考试的试卷必须按规定进行装订与归档。全校通识选修课的结课考试,除按此要求外,任课教师还需在结课考试前至少一周联系学院教务,将结课考试时间、地点发布到教务处网站上。

7.        开卷结课考试,任课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考试时可以携带的资料,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监考,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杜绝相互抄袭等作弊现象。

8.        考核办法的制订要注意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否则最终成绩可能无法客观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好坏,也容易引起用功学习的学生的不满。建议尽量减小考核组成中学生可能相互参考的部分的比重、保证考试部分必要的占比。例如,成绩主要按作业质量确定,但作业都是课外做,难以判断学生是否相互参考,成绩客观性不足;又如期末考核以某个专题进行分组汇报,因按组打分、无法区分组内学生的投入不同,导致总成绩客观性、公平性不足。

9.        补考是指在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初为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重新安排的结课考核。结课考核是考试形式的,由学院安排补考时间、地点、监考老师;补考试卷与原考试卷同等水平、题目不应有重复。结课考核不是考试形式的,老师应明确告知补考学生重新提交相关考核材料(例如结课考核的大作业、论文、设计成果等)的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补考成绩计算办法与原始成绩相同。无论是采用传统考核还是过程考核,学生在补考时,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同时提交平时成绩或过程成绩组成中能够补交或重交的材料(例如作业),补考结束后,教师在其原成绩基础上、依据其补交或重交的材料重新确定其相应成绩,再结合补考卷面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出补考成绩。补考时学生未提交(或任课教师不同意提交)任何与平时成绩或过程成绩有关的材料的,该部分成绩不变。

10.    学生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将缓考信息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应在结课考试前(补办缓考的在考试后两日内)将经过审批的缓考申请表(有学院公章)复印件提交给任课教师。

七、关于混合式教学与在线课程建设

1.        所谓混合式教学,是指任课教师使用学校认可的在线课程平台,在课程规定的学时中部分使用互联网线上授课形式(在线答疑、指导、测验等)、部分使用线下授课形式(传统的课堂授课)。在线课程包括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以及全部采用互联网教学的课程(例如MOOC)。

2.        由于2015版培养方案的学分比2010版有所降低,很多专业类课程的课内学时不足,而课程内容随着行业的发展又有新的要求,因此混合式教学是学校鼓励的、有望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授课形式。此外,混合式教学是传统教学形式在互联网发展影响下的必然结果,引领着未来教学方式的新方向,并且它对扩大专业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也起到促进作用,希望引起老师重视、与时俱进。

3.        学校认可的在线课程平台目前有学校“课程中心”和“Blackboard”。“课程中心”入口位于教务处——快捷通道——课程中心,教师可随时使用。需要加入QQ群(课程中心助教团158609963),与管理随时联系,实施课程信息发布等功能,并进行在线咨询。“Blackboard”需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经教务处开通登录权限才能使用。

4.        教务处每个学期中下旬集中受理下学期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申请。经批准并加以实施的,教师的课程工作量乘以教务处规定的放大系数予以计算。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以及申请后未获批的,教师仍按传统方式上课,但教师可以自愿尝试使用在线课程平台中的一些功能。

5.        为了促进混合式教学、使之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利工具,学校每年集中受理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获得通过的老师可以在视频录制、资料准备等方面获得学校的经费资助。学院为了配合学校此项工作,鼓励未通过学校审批的老师申报学院的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建议老师结合自身教学工作,用1~2个学年的时间,尝试使用学校“课程中心”的部分简单功能,并同时积极申报校级、院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过程逐步完善各项功能,争取在第3个学年通过混合式教学申请并实施。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传统考核”课程考核办法与成绩组成表模板、示例

附件2:“过程考核”课程考核办法与成绩组成表模板、示例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