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作为学校文件的补充。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严格按学校文件执行。
1. 学院成立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2. 书院向人居学院提供应届毕业生各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负责解释。学院将该结果下发各系。
3. 各系负责下属各专业(方向)的智育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和拟推免候选人的排名工作。拟推免候选人应符合学校文件推免生基本条件;
4. 各系因内部组织和工作不当,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由此导致在推免过程中发生学生投诉、上访等不良事件的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后,学院将按照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对该系本年度的绩效进行扣减。
5. 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指标向各系、专业(方向)的分配办法:
1) 本文件的各专业(方向)共5个:建筑学专业(隶属建筑学系管理),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土木工程方向(隶属土木工程系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方向(隶属土木工程系管理)、地球环境科学方向(隶属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大数据与智慧城市方向(隶属建筑学系管理)。
2) 第一阶段指标分配原则:按各专业(方向)当年毕业班学生人数(不含延长学制学生)占全院当年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作为各专业参与分配的比例系数,在此基础上加算国家级一流学科课程奖励名额,然后按照取整数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指标。若某专业(方向)的拟推免候选人人数小于按此分配给该专业(方向)的人数,该专业(方向)也不再参与后续普通指标分配工作。剩余指标平均分配到拟推免候选人人数大于获得分配指标的专业(方向)。若不能全部平均分配,多出的指标将用于第二阶段分配。
3) 第二阶段指标分配原则:第二阶段指标包括第一阶段剩余的指标和学院向学校争取获得的额外指标。第二阶段指标的分配将在综合考虑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特点、第一阶段分配时舍去的小数部分的数值大小、是否高质量完成当年与去年推免任务、拟推免候选人人数比例(高质量完成的优先考虑)等基础上进行分配。
4) 在学校向学院下达各阶段指标过程中,如果有明确的某个专业(方向)的奖励倾向说明或者明确的指标定向,则按照该说明优先考虑该专业(方向),或者直接把该指标分配给该专业。
5) 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随时就各阶段指标分配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公布。
6. 学院在上述工作各阶段的推免指标下达到各系后,各系应按各专业(方向)已公示的拟推免候选人名单,顺次征询学生意见,确定拟推免名单、上报学院,学院予以公示并报学校。
7. 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和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拟推免名单,学院及时予以公示。
8. 在推免过程中,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按照《人居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学生申诉渠道》(见附件2)反映和申诉。
9. 本规定由人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主要时间节点:
2024年9月10日 下达推免计划
2024年9月14日前 学生报名截止
2024年9月15日-21日 学院各专业推免结果公示
2024年9月23日 推免数据库上报教务处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人居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王宇鹏(电话13289826028,邮箱wang-yupeng@xjtu.edu.cn)
成员:许领、叶明(彭康)、刘恒(文治、启德)、陆世锋、张定青、苏军伟、孙清
戴靓华、崔鑫、张敬华、蔡皖龙、张云伟
秘书:张峰瑞(电话82663399)
附件2:人居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学生申诉渠道
1. 学生对本文件中的所在系相关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系主任提出,系主任应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加以回应和处理。
2. 学生对所在系的回应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沟通无效的,可以向人居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提出。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应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加以回应和处理。
3. 学生对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的回应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沟通无效的,可以向人居学院书记信箱(杨鹏yangp@xjtu.edu.cn)或院长信箱(xuling82@xjtu.edu.cn)反映,学院组成由书记或院长组成的专家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后予以答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邮箱及电话:anna831@xjtu.edu.cn,8266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