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同时成立系统操作、后勤保障、宣传咨询等专项工作组,辅助做好2025年推免生招收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注:在科研、竞赛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国际级或国家级竞赛奖项、获双学位等,上述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若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收。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10:00—19日10: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5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正式报名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学生报名工程硕博专项的务必要选择正确的招生方向“领域-国卓专项-工程硕博士专项”;
(4)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5)上传材料: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6)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7)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9月29日9: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当日10:00前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于接收工作开始3小时内完成复试、拟录取确认的操作,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示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5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5.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6.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8.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965105(郭老师),邮箱:rjjw@mail.xjtu.edu.cn
申诉电话:029-88965106(汪老师),邮箱:wangyixiang@xjtu.edu.cn。
人居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