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3〕1号)规定,人居学院202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细则。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2024年学院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1名(全日制工程博士),仅限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生学院、专业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085601 |
材料工程 |
1 |
085602 |
化学工程 |
085807 |
清洁能源技术 |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3.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4.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3)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4)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6)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7) 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但在科研等方面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须经过人居学院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报考专项计划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根据我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报名批次,进行注册报名。按网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二)资格审核
1.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
2.考生须提交以下基本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2)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双面打印,手工填写,须经本人签字;推荐书单面打印);其中,登记表第五页“科研情况”部分须由拟报考博导审核后签字及日期。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填写;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4年8月前)。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10)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或博士期间拟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方向,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字,且列出必要参考文献;计划书模板从人居学院官网(http://hsce.xjtu.edu.cn)下载。
(11)前期成果汇总清单:A4纸正反面打印(限1张),含硕士学位论文创新点、发表论文、参与科研、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模板从人居学院官网(http://hsce.xjtu.edu.cn)下载。另附材料如下: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及论文全文;确认录用的论文须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摘要;主持或参与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出版专著须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1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提交材料要求:1)请按照上述申请材料清单(10项)提交纸质材料。材料禁止装订在一起,可用长尾夹按照申请材料顺序整理放置于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封面列出材料清单(10项),以备查验勾选。2)提交材料时间:12月21日之前。请在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纸质版材料务必与网报系统填报的信息一致。3)提交或邮寄地址: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巨构19-1017。(顺丰快递邮寄至: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街道,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巨构,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8965105。快递注明“博士报考”。)注:纸质版与网报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按放弃处理。
五、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的招考环节由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三个环节组成。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选拨专项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交的基本资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材料评议(本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时间:预计2023年12月。
材料评议采用电子材料评议方式进行。专项工作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评议,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科研计划书及前期成果,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人居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本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70%)
(1)考核时间:预计2024年4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携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等。
(3)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
学院成立由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考核工作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长20分钟,其中考生需准备不超过12分钟的个人称述(PPT形式),专家提问8-10分钟。个人称述内容包括:
● 个人基本情况(英语口述)。
● 前期成果介绍。
● 科研计划报告(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专家根据考生的个人称述情况,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数后的算术平均数。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另外,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人居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对以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
六、录取
1.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专项相关要求,结合导师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专项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5.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如考生前期已报名公开招考并提交了相关材料,考生在综合考核现场确认环节,须明确本人参加的面试组并签写承诺书。即考生在公开招考组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组,仅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面试组进行面试。
5.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院将对细则做出相应调整。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29)88965105郭老师
申诉电话:(029)88965106汪老师
附件1: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1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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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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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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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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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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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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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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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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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县) |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及通信地址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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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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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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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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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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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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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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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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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类 型 |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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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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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报考本计划、签定定向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 2.毕业后,在职考生回本人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回本人生源地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硕士毕业至少服务5年(含5年,其中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至少服务8年(含8年)。 3.毕业后,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定向地区就业单位。由培养单位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定向协议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可在考生签字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确认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
在职考生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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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2.跨省跨地区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