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激励研究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2019-2020学年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将2019年人居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定种类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3、社会奖学金
二、 申请及评定办法
1、学生提交申请:
班级成立审核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检查、班级评分计算、综合成绩的核算和汇总等。班级审核小组由党支部书记、班长任组长,班委、党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同学代表任委员(3-5人)。
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个人准备,每位学生需对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1)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奖学金名称不需填写,注明个人联系方式),附加分一览表两份、成绩单、论文、证明等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上需有导师签字),依次装订好后提交至班级审核小组。
(2)所有提交的科研成果均以正式发表为准。科研加分表内容包括论文名称(专利/成果名称)、作者(完成人)、期刊名称及该成果的附加分;被SCI和EI检索的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并注明检索号。相关证明材料如文章首页、检索证明、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均需导师签字确认,证明所列科研成果真实有效及在以往奖学金评选中未曾用过。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从新学年起算,一个学年内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2、导师、班级审核:
每位学生的申请表和材料需由导师签字确认其真实有效性;
班级审核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班级审核小组,经核查确认无误后审核小组填写班级综合成绩汇总表(附件三),并让班级每位同学进行互查和签名,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3、申请者须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予以提交材料,在规定截止日期后提交的材料不予加分(以班级审核小组提交至学院的综合成绩汇总表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声明)。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取消该生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获得奖项予以追回外,按学术不端相关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取消学籍处分。
4、请各班负责人将评奖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同学本人(电话通知或E-mail),是否申请由本人自己决定,所产生的结果也由本人负责,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5、申请的同学请于2019年9月17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班级审核小组,班级审核小组审核无误后于9月24日下午18:00之前将综合成绩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9月26日前统一交于学院。如有疑问请致电院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83395106。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