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人居学院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依据2017年9月学籍注册信息,在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2. 对于长学制研究生和八年制研究生,依据2017年9月学籍注册信息,已取得博士生学籍的,按照博士生对待;尚未取得博士生学籍的,按照硕士生对待。直博生按博士生对待。
3. 由于因国家和学校(包括学院和导师)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4. 研究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1)参评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参评学年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包括休产假)、创业等原因休学,未在校学习者;
(4)参评期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已毕业研究生、学习时间超出3学年的硕士研究生、超出4学年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超出5学年的直博生均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6)欠缴费用者。
二、社会奖学金的种类
奖学金名称 |
设奖单位(个人) |
评选要求 |
金额及人数 |
建筑奖学金 |
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有优良学风,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并能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的研究成果,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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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4人 |
陈奇奖学金 |
陈奇先生 |
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 |
2000元,1人 |
新兴二等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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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 |
1000元,1人 |
三、申请及评定办法相关说明
本学年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按照《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及学校评定要求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的评定指标以系为单位进行分配。
2.申请社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两份,奖学金名称不需填写,注明个人联系方式),附加分一览表两份、成绩单、论文、证明等支撑材料,依次装订好后(另外一份申请表和一览表单独装订)提交至班级审核小组。
3.班级审核和系内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和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所有提交的科研成果均以正式发表为准。科研加分表内容包括论文名称(专利/成果名称)、作者(完成人)、期刊名称及该成果的附加分;被SCI和EI检索的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并注明检索号。相关证明材料如文章首页、检索证明(图书馆开)、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均需导师签字确认,证明所列科研成果真实有效及在以往奖学金评选中未曾用过。
5.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郭愔老师QQ群通知。
请各班负责人将评奖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同学本人(电话通知或E-mail),是否申请由本人自己决定,所产生的结果也由本人负责,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的同学请于2017年10月14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班级审核小组,班级审核小组审核无误后于16日上午提交综合成绩汇总表至学院。如有疑问请致电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汪毅香老师83395106。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