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指南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招生指南 - 正文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细则(秋季入学)

发布日期:2023-04-07浏览量: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研〔2019〕1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生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设秘书1名。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各学科方向的考核方案,确定各学科方向的考核小组成员,审批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的学生名单,监督考核过程,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获得博士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受理申诉。

二、考核对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在校生,并已完成材料(博士生资格考核表及附件材料)初审。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在读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因学术诚信或个人品德等方面的问题经学院审查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得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

4.参加资格考核的研究生应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

四、网报时间

2023年4月10-13日。

五、考核内容

资格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材料评议。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材料评议标准对研究生的书面材料进行评估,给出评议意见(“通过”或“不通过”),通过材料评议的研究生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材料评议的内容包括:

(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及附件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秘书出具并盖章)、参加科研情况简述(由导师审查并签字)、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

(2)专家推荐意见书2份,其中1份须由拟报考导师撰写;

(3)博士生资格申请意愿及计划约谈记录;

(4)文献研究报告。

2.专业考核。

与公开招考考生同步参加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与公开招考考生同步参加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七、录取方式

全面衡量考生的入学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等方面。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及研究方向志愿,首先根据导师优先原则录取;其次,对于同一顺位导师,根据学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招生指标总量控制下,对于没有被所报导师录取的考生,征得其同意,其他上当年招生目录的导师也可录取。

八、其他

跨一级学科申请资格考核的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参加报考学院的资格考核,考核方式与内容由学院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通过资格考核后应按照报考学科学术型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未进入贯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资格考核前,应完成所报考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满足学院资格考核要求。

以直攻博方式进入贯通培养体系的学生,第二学年内完成博士资格审核,通过博士资格审核者占直博录取年度的招生计划。

九、本办法由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郭老师,029-88965105,rjjw@xjtu.edu.cn

监督投诉:汪老师,029-88965106,wangyixiang@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