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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职责

发布日期:2013-03-15浏览量:

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支持院长履行其职责。

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重大决策,支持学院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自主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具体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五好示范支部的培养和推广工作;

(五)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学生工作;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师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训和全院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七)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和推荐工作;

(八)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战、宣传和离退休老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