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调剂通知
本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调剂指标,调剂生须满足 【西交研 (2017)16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携带考生信息表、调剂申请表(须加盖原报考学院公章)、原报考学院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分数、须加盖原报考学院公章)于明日11:00时之前提交至人居学院环境科学系办公室(曲江校区西一楼4楼B-408,电话83395109)杨老师处进行登记,逾期不予考虑。学院将根据考生情况、导师意愿、调剂名额、报考类型等综合因素确定参加专业学位的调剂生复试名单。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