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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一届人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律及学位论文送审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浏览量:

2016年3月11日人居学院召开新一届学位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委员:顾兆林、李旭祥、马建勋、周典、刘艳华、黄少鹏、杨政、李志刚、陈洋、廖红建。

为了加强新一届人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审查相关工作规范性、提高会议效率,经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讨论,明确如下会议纪律。

1)按照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间进度,学院分委员主席/副主席确定人居学院分委员会会议时间;人居学院分委员会秘书提前一周通知各位委员,及时安排有关工作,按时出席人居学院学位分委会会议。

2)鉴于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学位工作有到会委员人数的要求,一年内二次或者二年内累计3次缺席会议的委员,报请学校研究生院取消委员资格。

3)分委员按时召开会议,各位委员按时出席会议,每次会议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照缺席会议一次记录。

4)对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根据会议安排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学院分委员主席/副主席请假。请假次数过多者,学位分委员会按年专题报告校研究生院。

5)学位分委员会上,各位委员应该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分委员会做出决议,各位委员应该按照决议执行,不能曲解会议内容及有关决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居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自2016年开始,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环节规定如下:

1)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每位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提供3-5人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建议名单或另选2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送审。

2)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每位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提供2-3人校外工程领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以及校内2-3人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建议名单或另选2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送审。

3)上述规定执行期间,如与研究生院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应及时调整。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位分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