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人居学院召开新一届学位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委员:顾兆林、李旭祥、马建勋、周典、刘艳华、黄少鹏、杨政、李志刚、陈洋、廖红建。
为了加强新一届人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审查相关工作规范性、提高会议效率,经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讨论,明确如下会议纪律。
1)按照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间进度,学院分委员主席/副主席确定人居学院分委员会会议时间;人居学院分委员会秘书提前一周通知各位委员,及时安排有关工作,按时出席人居学院学位分委会会议。
2)鉴于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学位工作有到会委员人数的要求,一年内二次或者二年内累计3次缺席会议的委员,报请学校研究生院取消委员资格。
3)分委员按时召开会议,各位委员按时出席会议,每次会议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照缺席会议一次记录。
4)对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根据会议安排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学院分委员主席/副主席请假。请假次数过多者,学位分委员会按年专题报告校研究生院。
5)学位分委员会上,各位委员应该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分委员会做出决议,各位委员应该按照决议执行,不能曲解会议内容及有关决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居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自2016年开始,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环节规定如下:
1)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每位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提供3-5人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建议名单或另选2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送审。
2)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每位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提供2-3人校外工程领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以及校内2-3人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建议名单或另选2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送审。
3)上述规定执行期间,如与研究生院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应及时调整。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位分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