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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9-29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0〕154号)、《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2021年度人居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接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专业为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若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可优先招收。


二、接收办法、程序

1.接收本校推免生办法

学校在推免名单上传公示期间,学院可提前录取本校推免生。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工作(http://gmis.xjtu.edu.cn/zsbm/tmsgl)。10月8日-10月11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提交基本信息,10月12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日零点开始接收工作,24小时内完成报名、接收程序。

2.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1)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章程》执行。

(2)外校推免生即日起可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工作。10月8日-10月11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提交基本信息,10月12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日零点开始接收工作,24小时内完成报名、接收程序。


三、其它事项

1.我校将于2021年6月份向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参与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街道河堤路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巨构1017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9- 88965105

邮箱:rjjw@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