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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 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浏览量: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文化交流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团龄在一年以上( 截至2019 4 30 )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

申报条件:

1.满足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1-4条);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有效引领青年,在青年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工作要求

1.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的推荐人选须经过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且获得优秀等次。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等奖项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2.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

3.申报材料完备,按时提交申请。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在2019422日晚24: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

相关文件和申报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杜文静  833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