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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学期赴香港地区高校交换生选拔通知

日期:2018-09-17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我校与香港高校的交换协议,2019年春季学期交换生选拔工作启动,现将选拔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

2、政审合格;

3、无不及格科目且学分成绩达到交换学校分数要求;

42016级在校本科生(经金学院2017级),建筑学专业2015级亦可。

5、之前未参加过赴港交换项目;

6、不可重复申请同时间其它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否则取消资格;

7、本项目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申请。

二、名额及成绩要求

各校接收名额及成绩要求详见附件一。(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三、费用说明

1、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3000元人民币);

3、住宿费:自理;

4、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

12018921日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学生填写附件二和附件三表格,持报名申请表及英语语言成绩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

22018925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初审签字后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盖章)、附件三纸质版、附件四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32018927日前,教务处审核后将推荐学生报名信息提交港澳台办;

4、报名结束后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项目校外申请阶段、提交纸质材料、待对方最终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

6、离校前办理修读计划确定、保留学籍、离校及出访审批等手续;

7、办理签注、购买机票和保险、赴港澳台学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请申请者务必在申请系统和申请学校官网查看交换生的具体要求。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将影响其它项目申请。

3、学校在本学期结束后,对成功申请者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4、修读计划确定、保留学籍、离校审批等手续需遵循《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办理,详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

5、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出国出境相关手续,详见国际处网站“因公出境”“学生出访审批”,成功参加项目同学返校后必须提交交流经验心得。

六、项目咨询

1、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冬令时)、14:30-18:30(夏令时),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2、项目报名、学籍、学分认定

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魏老师

教务处办公地点:主E1303

联系电话:029-82665477

3、项目内容:港澳台办公室陈老师

办公地点:科学馆111室 联系电话:029-82668230

E-mail: jiayu8303@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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